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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彩网首页市新北区人民政府中国竞彩网首页印发促进新北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级别: 区级政策 发文字号: 常新政〔2022〕70号
发文单位: 中国竞彩网首页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2-08-16 实行日期:2022-01-01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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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促进新北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竞彩网首页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促进新北区建筑业

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竞彩网首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抢抓建筑业发展机遇,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22年起,实施“新北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做优做精,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突出绿色引领,全面提升行业现代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532”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全区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50亿元以上,建筑业税收达10亿元以上;培育年产值超30亿元建筑业企业1家,超20亿元建筑业企业2家,超10亿元建筑业企业5家;争创国家级荣誉1项;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总量达38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实力显著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

1.加强重点建筑业企业培育。建立“重点企业库”,进库企业享受服务直通车、一企一策等政策支持,特别是加大资质提档升级扶持力度。对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一级资质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20万元。(牵头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财政局)

2.鼓励建筑业企业规模化经营。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当年度在区内年开票收入首次超5亿元、10亿元、20亿元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并授予年开票10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建筑标兵企业奖”。对在本区当年实际纳税超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企业的负责人或高管,分档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并授予在本区当年实际纳税1000万元以上企业“建筑贡献之星奖”。获得“建筑标兵企业奖”、“建筑贡献之星奖”的企业当年度享受区重点企业待遇。(牵头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经发局、财政局、税务局)

3.实施建筑业企业“引进来”战略。积极引进实力强、从事高端建筑领域经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区内。符合总部建设用地的,给予用地保障,享受招商引资政策。在区内注册企业和本地纳税的分支机构按本地企业同等享受所有扶持政策,并给予开办补助。

(1)具有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按第一个年度在区内实际开票金额的1%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省级龙头建筑业企业,按第一个年度在区内实际开票金额的1%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具有一级资质的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等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第一个年度在区内实际开票金额的1%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

(4)具有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按第一个年度在区内实际开票金额的1%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

(5)具有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和综合类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第一个年度在区内实际开票金额的1%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牵头部门:商务局,配合部门:经发局、财政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

4.培育区内建筑市场。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房建市政5000万元以上,专业承包2000万元以上)在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前提下优先推行工程总承包(EPC)。国有公司的工程项目鼓励采用“评定分离”。向区招商引资及房地产项目推荐区内优秀建筑业企业。(牵头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各镇(街道)、经发局、财政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各公司)

(二)支持建筑业向外开拓市场

5.扶持向外开拓市场。大力支持和鼓励企业拓展外地市场,对在区外承建工程、在我区缴纳税收的建筑业企业,按当年区外工程实际纳税的3%予以奖励(针对实际纳税300万元以上企业),评先评优优先考虑。鼓励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采用多种方式经营。(牵头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经发局、财政局、税务局)

(三)激励创新创优

6.推广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推行智慧工地建设,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每年组织召开2次区级示范项目现场观摩会,每个项目奖励建筑业企业20万元;建筑业企业承建区内项目,经评定施工采用BIM技术的,按5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奖励建筑业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幢,累计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40万元。(牵头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经发局、财政局)

7.创建优质工程。鼓励创建国家优质工程,对当年度获得“鲁班奖”的施工企业,奖励200万元;对当年度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施工企业,奖励50万元。对当年获得国家级工法每项奖励10万元。(牵头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经发局、财政局)

(四)优化发展环境

8.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鼓励银行金融业给予建筑业企业支持。凡在区内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项目的市内企业,企业可凭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许可证向银行申请贷款,开设专用账户用于该项目建设。(牵头部门:经发局,配合部门:财政局、住建局)

9.加快工程结算效率。加快国有资金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效率。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完成决算和付款。健全优质优价政策,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工程奖项的项目,计取优质优价费用。(牵头部门:财政局,配合部门:住建局、审计局)

10.加强行业人才支撑。完善人才引进和培育机制,将引进培养建筑业人才纳入全区人才培育计划。开展校企合作,定期组织技能大赛和技能培训,培养建筑产业工人。(牵头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组织部、经发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总工会)

11.强化宣传推介。打造新北建筑品牌,每年安排不低于1次的建筑业品牌推介会。结合区重点项目集中签约等活动,宣传推介本地企业。(牵头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宣传统战部、经发局、商务局)

12.强化市场监管。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加强建筑市场从业主体行为监管,推进分类动态监管和差异化管理。深入开展根治欠薪行动,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落实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建立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体系,每年对外地企业进区进行信用核查,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行为纳入信用评价记录,健全跨部门联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信用评价应用力度,营造诚信执业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经发局、财政局、人社局、行政审批局)

四、强化组织保障

13.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定期分析建筑业改革发展形势,挂钩服务重点企业,开展对外地新兴市场的考察调研,通过企业推介会、银企对接会等形式帮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14.加强司法保障。加强与司法部门联动,在私刻公章、恶意讨薪、违法分包转包等方面加大打击力度,保障建筑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5.加强行业指导。全面提升建筑业协会服务能力,积极发挥建筑业协会在促进技术进步、规范行业秩序、研究行业标准、建立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引导企业良性发展、反映企业诉求、提出政策建议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建筑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各级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升建筑行业的品牌和影响力。

五、其他

16.本文件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原则上实行一年一兑现,由建筑业企业申报,经区财政局、住建局、税务局联合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兑现,具体申报办法另行制定。在政策扶持上按照就近、就高原则执行,除上级政策之外,已纳入我区其他产业政策扶持范围的,不再重复享受本文件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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