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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新北区中国竞彩网首页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策级别: 区级政策 发文字号: 常开委办〔2021〕74号
发文单位: 中国竞彩网首页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1-07-08 实行日期:2021-07-05 截止日期: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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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中国竞彩网首页市新北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奖补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竞彩网首页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竞彩网首页市新北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奖补办法(试行)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加快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根据省政府《中国竞彩网首页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的意见》精神,结合新北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前提,着力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着力推动农村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拓展、产业功能转型,着力发展农村新业态、新模式,走“特色明显、产出高效、产品优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道路,把新北区建成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的样板区。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区政府每年设立1000万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资金,聚焦“一主两特”(优质稻米、设施园艺、高效渔业)三大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升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加快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跨界配置,培育知名品牌,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和全产业链发展,实现一产往后延、二产两头连、三产走高端。力争到2023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农业产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农村活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融合主体多元化、业态多类型、内容多功能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

(二)具体任务

1.培育优质稻米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以孟河镇、西夏墅镇为发展重点,先行在江苏省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国竞彩网首页市孟河(水稻)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国竞彩网首页市西夏墅(水稻)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内试点,夯实优质水稻生产基础,发展优质稻米精深加工,探索稻田种养结合,挖掘稻米传统文化。培育本土稻米公用品牌,开展品牌文创开发,延伸价值链。

2.培育设施蔬菜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以奔牛镇、西夏墅镇、魏村街道为重点,先行在奔牛镇东桥村、江苏省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国竞彩网首页市春江现代农业(蔬菜)产业园内试点,推动蔬菜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产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培育蔬菜公用品牌,开展品牌文创开发,延伸价值链。

3.培育精品瓜果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以奔牛镇、罗溪镇、薛家镇为重点,先行在奔牛镇祁家村、罗溪镇窑丼村、薛家镇叶家村试点,加快新品种、技术引进示范,推动瓜果休闲采摘和瓜果精深加工,培育瓜果公用品牌,开展品牌文创开发,延伸价值链。

4.培育高效渔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以孟河镇、魏村街道为重点,先行在中国竞彩网首页银河现代渔业产业园、中国竞彩网首页市春江(渔业)现代农业产业园试点,推动水产养殖生态化、标准化改造,发展生态蟹、生态虾、生态甲鱼等高档食用水产养殖,培育地方特色品牌,开展品牌文创开发,延伸价值链。

三、扶持重点

(一)支持调优农业产业结构

1.支持发展高效设施种植业。优化果蔬产业结构,重点发展精品、特色果蔬,推动果蔬产业集约化、设施化、标准化、绿色化生产。对新建钢架大棚、智能温室,及必要的配套设施设备和基础设施,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项目审定金额50%的补助。

2.支持发展高效设施渔业。加快推进高效设施渔业改造升级,确保尾水达标排放,对新建与改造生态化标准化池塘、配套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基础设施,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项目审定金额50%的补助。

(二)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3.支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改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条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添置农产品预冷、储藏、保鲜、清选、分级、烘干等机械装备。对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的设施设备,总投资3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项目审定金额50%的补助。

4.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技改升级,提升产业层级,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升总体规模、增强实力、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对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添置加工设备等建设内容,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项目审定金额50%的补助。

(三)支持打造休闲观光农业

5.支持精品民宿建设。鼓励农户利用自有住宅、村集体租赁农户住宅或利用闲置的村集体用房加以改造,通过乡村旅游经营方式,为游客体验乡村生活提供住宿的接待场所。对符合创办条件,验收合格的民宿,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2500元的补助。正常运营后,全年经营开票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再给予每张床位2000元的补助。

6.支持休闲创意农业示范创建。鼓励发展体验农业、创意农业、分享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打造一批能“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有价值”的创意休闲农业典型。对获得全国美丽休闲乡村的单位,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补;对获得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企业的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补;对获得主题创意农园等荣誉称号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补。

7.支持精品观光采摘园示范创建。丰富城市居民体验农趣、亲近自然、走入农村场所,积极开展精品观光采摘园示范创建工作,建设一批主动服务市民观光采摘的示范基地。对获得区级五星、四星、三星精品观光采摘园称号的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补。

(四)支持壮大农业新型业态

8.支持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实施“互联网+”农业工程,支持农业物联网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和提升改造,优先支持创建部、省、市三级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或应用物联网技术项目,经认定,一次性补贴不超过审定金额的70%,且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五)支持塑造农业优质品牌

9.支持农产品品牌创建。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提升农产品市场知名度。对在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导的行业协会举办的活动中获得金奖的产品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补,单个主体最多不超过5万元。对新列入国家、省级、市级农产品品牌目录的农产品,每个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的省、市级名优农产品,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0.5万元的奖补。

10.支持开展优质农产品认证。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优质农产品认证,对新取得有机食品转换证书、有机食品证书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的绿色食品和通过复查换证的绿色食品,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的奖补,单个主体最多不超过5万元。新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保护标志的产品,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补。

11.支持拓展农产品消费市场。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各类会展活动,开展多种形式农产品直销,拓宽农产品消费市场。对参加由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国外、全国、省级展会,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元、1.5万元、0.5万元的奖补,单个主体全年最多不超过5万元。

(六)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2.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创建。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高销售收入,带动农户致富,并积极参加各级农业龙头企业创建认定工作。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补。

13.支持示范家庭农场建设。鼓励有长期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扩大经营规模,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示范场。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补,对认定为区级优秀示范家庭农场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奖补。

(七)支持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14.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以农业龙头企业为核心,各类合作社、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围绕主导产业,组建经营联盟,实现不同经营主体间的联合合作,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补。

15.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本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等设施(设备)建设、农产品收购和销售、农机购置、农资(饲料)购买、母猪仔猪购买、种子种苗购买等相关农业经营活动,按年度贴息期内贷款年利率3%进行贴息,且单个经营主体贴息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不同经营主体的累计贴息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八)支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

16.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按照“基础设施完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融合发展、产品绿色生态、服务功能齐全、经营机制完善、经济效益良好、辐射效应明显、带动作用较强”的要求,好中选优,优中选精,培育一批区级“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引领新北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发展,助推农旅结合和乡村旅游。具体政策另行制定发布。

17.支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按照“抓重点、补短板”的产业发展思路,切实发挥重大项目对稳投资、稳增长、稳预期的重要支撑作用。对实施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列入省级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库中的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经审核,每个项目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奖补。

18.支持市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配套扶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市级现代农业发展扶持项目(先建后补类),对获得市级现代农业发展扶持项目补助(先建后补类),在市级奖补的基础上,再行补助市级奖补金额的10%,市区财政总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审定金额的50%。

四、申报流程和资金管理

(一)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下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指南(2021~2023年),明确建设投入的时段、申报奖补资金的具体条件。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

2.区级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查看,对符合申报要求的,进入区级项目库,并在中国竞彩网首页高新区(新北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3.项目审计。对入库项目,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共同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造价决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入库项目不符合审计要求的,不予扶持。

(二)资金管理

1.资金拨付。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根据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及有关情况,提出项目资金补助方案,经区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补助资金。

2.资金监管。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对骗取、套取、挪用、贪污资金的,除如数追缴已拨付的资金外,视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绩效评价。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设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推动以绩效评价结果调整支持政策,与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用地保障政策。结合农村产业发展用地特点,在用地总体规划及农业领域专项规划中予以保障,每年应安排不低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多渠道盘活农村存量闲置土地资源,在履行相关手续和不改变土地性质前提下,鼓励各镇(街道)、村(涉农社区)、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其它闲置土地,在产业融合中实现资产增值。

(二)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依托与省农科院共建的新北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加强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校的合作力度,建立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引进一批具有前瞻性、广适性的新品种和新技术,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高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农村领域的比例,保持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加快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集中财力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加快设立区级乡村振兴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支持体系,引导社会资本中国竞彩网首页更快更好投入农业农村领域。

本办法在试行过程中,应及时听取各方意见,收集反馈情况,对于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提出建议,经区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实施。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期限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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