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保障 >> 常见问题 >> 正文

生育保险如有欠费情况还能享受待遇吗?

发布日期:2019-06-0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后如欠缴保险费的,如在欠费之月起3个月内按规定补缴费用的,补缴后生育保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欠费期间参保人员已发生的相关费用;
欠费超过3个月仍未补缴费用的,参保人员相关生育保险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按规定补缴费用,但欠费期间参保人员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